我校离退休职工获“首届甘肃省老有所为先进个人”称号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10-23浏览次数:485

    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和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激发广大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,省老龄办在全省开展了“首届甘肃省老有所为先进个人”评选活动。决定授予34位积极发挥余热的老同志“老有所为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我校原副校长李志正同志和杨隆骞副教授获此殊荣。